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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情当下也应保护好消费者权益
2023-09-30

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很多消费者选择在线购买商品或服务,也随之产生了一些纠纷。目前,社交电商、跨境电商、二手电商等新型电商模式发展迅猛,但市场不够成熟,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,法律风险和隐患较多。毋庸讳言,消费模式的变化,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了很多新的挑战。

一方面,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既有不足,在新消费时代被进一步放大。如这次疫情期间,线上消费加速普及,原本部分行业监管、某些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缺陷,暴露得更明显。有媒体梳理,预付式消费受疫情影响,就面临着诸多不确定性,有些线下消费转为线上后,也因为服务质量或品质引发了新的纠纷。另一方面,随着新消费兴起,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也需要扩容、提质。

具体来说,得做好两点。一是新旧消费场景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需做好衔接。此次疫情带动了“无接触消费”——从传统的外卖、网购逐步扩展到健身、线上卖房等。新的消费场景下,消费者权益保护势必要对新的变量因素及时作出回应。二是新的消费产品、服务加速涌现,随之带来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溢出了传统监管体系。如新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和标准体系建设,必然滞后于市场的创新步伐。在这样的过渡阶段,平衡好对消费者权益的必要保护与对新事物的审慎包容之间的关系,是个必须直面的新课题。

在这场疫情面前,消费者和企业都承受了极大损失,对于因疫情引发的投诉,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都要顾全大局、互谅互让、共克时艰。经营者应通过增强责任意识来提升消费者信心,倡导诚信塑造商业文明,共建健康消费环境,重建经济活力。消费者则应按需选择商品、购买渠道要正规、理性甄别各类信息,避免不必要的烦恼。事实证明,单靠消费者维权意识的觉醒是不够的,应对这场关乎秩序和公平的大考,需要各类主体协同发力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有依法监管市场交易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职责,疫情期间可出台政策支持,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应急机制,优化意见处理流程,高效响应消费者咨询投诉,结合实际采取耐心解释说明、提供解决方案、专人特事特办等方式化解矛盾。除此之外,针对有违法情节的商家,在做好调解给予消费者赔偿的同时,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,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(作者:祁鹏)

编辑:徐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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