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网科技9月2日讯 据厦门人大官网消息,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《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》,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。
条例规定,快递企业野蛮分拣,有抛扔、踩踏等损害快件行为的,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。